为了使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符合学校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文献采购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采购的原则
文献资源建设具有时效性、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业特点和工作规律,应本着合法、合规,保证学校整体利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原则,选择适当的集中采购方式,以保证文献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采购的方式及其组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文献集中采购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学院资料室文献采购应在学校采购管理部门以及图书馆的指导下,按照学校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3.成立学院图书资料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资料室的院领导以及行政副院长、院工会主席、资料室负责人、院办主任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4.由分管资料室的院领导及资料室负责人在征集新葡的京官网教师采购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负责汇总形成需集中采购的图书资料采购清单。新葡的京官网资料室图书资料集中采购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必须经新葡的京官网党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一般扩大到院长助理、系主任、学科带头人)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研究通过。
5.校图书馆是图书资料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图书资料资产的管理办法,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招标组织、合同签订、建账、使用管理等。
第三条 采购工作规范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纪委监察综合信息平台和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2.招标起点金额
采购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须向校图书馆申报,根据有关制度确定招标方式(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等)及流程。
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新葡的京官网可直接采购,但须在取得我校图书馆有效“资格标”的供应商中确定一家供应商(报账时必须附由校图书馆签订的“资格标”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折扣采购图书资料,并向校图书馆报备。
3.单一来源采购
对来源比较单一,无法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工作程序报请校图书馆商定。
4.为保证图书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对具备“资格标”的供应商不能提供的或其他特殊需要零星采购的图书,可通过委托方式由专人负责采购,并接受监督。
5.购买图书资料由新葡的京官网资料室负责验收,有经办人、主管院领导及行政副院长签字的报销凭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采购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采购过程一定要确保优价、高质、高效、公开、公平、透明、廉洁。不得在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不得发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意见,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以获取好处或损害学校利益,不得在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支付的费用等。
2.院图书资料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或参与议标或评标的成员中,凡与供应商有亲戚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采购或评标工作。
3.采购人员、主管领导、评标、审核等部门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图书资料采购人员应做到:
(1)增强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图书资料的采购工作。
(2)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商业贿赂的侵袭。
(3)努力提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与管理工作水平。
第五条 本办法由新葡的京官网图书资料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